香港政府醫療應急救援體系的操作
(全國緊急醫療救援應急能力建設學術大會)
武漢 .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講者:陳耀榮博士
香港災難醫療學會副會長
引 言
香港是一個先進的國際都巿,巿民可以享有國際級水平的急救服務,這實在有賴香港不同的急救和災難救援部門,包括消防處、醫院管理局、衞生署、飛行服務隊、醫療輔助隊及一些非政府的志願部隊,例如聖約翰救傷隊和紅十字會所作的貢獻。
急救服務是災難事故應變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在過去十多年來,急救的工作已由搬運傷者往醫院演變到由救援人員在現場為傷病者提供即時的緊急醫療服務。而源自戰爭時期處理大量傷者的檢傷分類法(Triage)和運用僅有的醫療資源去處理各傷病者的災難醫療(Disaster Medicine)概念亦在各救援部隊和醫療機構中,配合緊急醫學(Emergency Medicine)這門學科不斷進步。簡單地說,災難醫療就是要各個救援和醫療機構在大型災難發生時互相配合,分配醫療資源,快速及有效地處理和照料大量的傷病者。
究竟災難醫療的概念對救援和傷病者處理方面有什麼裨益呢?我們可從下列各項,了解現時本港的應急救援的情況。
(1) 應急救援的急救服務
消防處的救護車負責全港的緊急救護服務,該部門訂定了一個服務指標,要求所有救護車在回應緊急召喚時,須在12分鐘之內到達現場。現時,消防處每日共有救護車242輛、救護電單車35輛和流動傷者治療車3輛。救護電單車服務於一九八三年引入,主要是在交通擁擠的地區駐守,為巿民提供快速的救援服務。巿民遇到意外事故時,只須報警求援,消防處的控制中心就會立刻調派救護車到場協助。在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召喚消防處救護車的次數為1,159,783次,平均每天為1,587次,其中絕大部分的召喚都能夠達到服務承諾所訂定的指標在12分鐘內到達現場。
在五十年代,救護車的隨員有擔架員的稱號,意謂他們的主要工作是搬運傷者。當時,限於醫療科學的技術,急救人員只能在現場給予傷病者一些很基本的救治,救護員的主要工作就是盡快將傷者搬上擔架床,趕快送院。這種將傷病者立刻送院的做法,隨著緊急醫學在這十多年來的迅速發展,現已改變為在現場盡快給予傷病者進一步的治理。
本港早在一九九零年引入體外心臟去纖顫法,使急救服務向前邁進了一步。當時美國心臟病協會已確定了體外心臟去纖顫法對突發心臟停頓的病者有莫大的幫助,加上香港患上心臟病的人數日多,而緊急醫療的科技已能將心臟去纖顫機研製成便攜式,利用電腦技術分析心臟跳動的情況,使急救人員可以攜帶輕便的心臟去纖顫機出勤,在現場處理心臟病突發的傷者。
其後在九十年代的中期,消防處根據美加的緊急醫療標準,引入輔助醫療技術,全面開展了救護員輔助醫療救護服務的培訓,現時消防處的救護員除了須要接受基本的救護學訓練外,更須接受急救醫療助埋(Emergency Medical Assistant)的訓練。擁有緊急醫療助理資格的救護員可以操作心臟去纖顫機,為傷病者插入氣管內導管,作靜脈輸液和給予指定類別的藥物等進一步的醫療步驟。
(2) 大型災難事故的應變和處理
消防處有靈活的緊急應變措施,可以在短時間調動不同區域的救護車和志願救援部隊,例如醫療輔助隊和聖約翰救傷隊會派出救護車於大型災難事故中,提供支援的工作。當然醫院管理局在這類大型事故中,亦會派出醫療隊伍,在現場救治傷者和統籌醫療救援的工作。
以下是一個典型災難現場的傷者處理運作圖示:災難事故現場傷者處理的區域通常會安排如圖所示般,而整個區域會劃分為內警戒線及傷者收容處,整個區域會被外警戒線包圍。
- 內警戒線
災難拯救行動在內警戒線包圍的範圍內進行,進出該警戒線會受到嚴格的控制及紀錄。從災場救出的傷者會被送到傷者收容處處理。 - 傷者收容處
傷者收容處包括多個特別設立處理傷者的區域,包括檢傷分類站、傷者治療區域和臨時屍體收集處。 - 檢傷分類站
傷者從災場拯救出來,便會立刻在檢傷分類站接受即時檢傷分類及處理,傷者會被送往傷者治療區域作進一步的治理。 - 傷者治療區域
傷者治療區域是治理傷病者及作為第二階段檢傷分類的地方。
經分類(紅色、黃色或綠色)的傷者會被送到不同的接收站,並根據其傷勢作處理或送往傷者接載點,以待送往醫院急症室救治。在發生嚴重災難時,消防處的流動傷者醫療中心也會到場,醫生會為有需要的傷者在流動傷者醫療中心內進行手術。所有傷者經治理後會重複接受檢傷,以決定送往醫院的先後次序。 - 傷者接載點
救護車會在此地點接載傷病者及運送他們往醫院接受治療。負責傷者接載點的工作人員須準確記錄傷者離開的時間及送往何處等資料。 - 臨時屍體收集處
已被證實死亡的傷病者的屍體會存放在現場臨時屍體收集處,讓當局清點人數、核實及確認其身分。
(3) 災難事故的應變策略
災難事故例如颱風、飛機失事、大火等往往會導致大量人命傷亡,拯救傷者的工作,往往超乎正常的救援/醫療資源所能應付得來。香港政府保安局為本港的災難事故訂定了緊急的應變計劃,規範和指定各個有關的拯救部門和部隊,例如消防處、醫院管理局、生署、醫療輔助隊等單位的職責。而一些特別事故,例如核電意外、生化武器襲擊,保安局亦訂定了特定的應變措施,務求各應變單位能夠快速和有效率地處理該等事故。
在應變計劃中,派遣曾接受訓練的志願人員進行拯救行動和支援正規的醫護人員,這種做法是源自英國的民防概念。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汲取的經驗,使人們明白到,以巿民大眾作為後備的支援力量,可以協助正規的救援和醫療人員令傷病者得到更合適的照料。故在五十年代香港有主要服務團法例,規定每位巿民都要加入一個輔助部隊,例如警察隊和消防隊,而擁有醫生和護士資格的人士,則會獲直接編配入醫療輔助隊,以協助訓練其他志願人士,並在天災人禍發生時,出勤當值,協助處理傷病者。
醫療輔助隊於一九五零年成立,現時共有四千多名志願隊員。醫療輔助隊的隊員來自社會各個階層,他們接受拯救傷者的訓練後,獲編配入不同的單位,以應付大型的災難事故。
在一九九三年發生的嘉利大廈大火和一九九八年在赤鱲角機場發生的航機翻側事件中,在短短的一個小時內,醫療輔助隊有過百名的志願隊員回應緊急召喚,到達現場和其他有關的後勤崗位,協助拯救傷者的工作。在事件中,該隊更派出多輛救護車載送傷者和派遣隊員到醫院中協助常規的醫護人員。
在二零零二年四月非典型肺炎侵港期間,醫療輔助隊更派出大量志願隊員在機場、羅湖和各出入境管制站設立健康檢查站,為出入境的旅客量度體溫和處理一些疑似病者。在高峰期,每日調派的隊員人數達420多人,志願隊員的協助成功遏止了非典型肺炎在香港繼續肆虐。
(4) 災難醫療在香港的發展
醫療輔助隊作為香港特區政府的一支志願部隊,成立之目的是在災難和緊急事故發生時,支援常規醫療生的服務。隨著社會對救傷扶危工作的需求和期望與日俱增,醫療輔助隊早於九十年代已開展了對傷病者進一步治理的訓練,各前線隊員除了須接受基本的急救訓練外,還須接受輔助醫療技巧的訓練。
災難醫療在醫療輔助隊的發展,可以說是源自該隊於一九九零年成立的應急特遣隊,當時一群熱心的醫生和護士,將自己的專業知識及寶貴經驗,傳授給隊員,希望他們學習進一步處理傷病者的方法,以及提高處理傷病者的水平。應急特遣隊率先引入災難醫療助理訓練課程,大力推廣災難醫療的知識,及後更將訓練計劃推展到各區,務求將整個部隊的急救水平提升。
在一九九九年,醫療輔助隊推出了一系列的災難醫學訓練課程,在三年內共訓練了三千二百名隊員成為合資格的災難醫療助理,使他們一旦在災難事故發生時,能夠在現場有效地處理傷病者。
災難醫療助理訓練課程是一項配合現代醫療急救發展而設計的課程。訓練內容不但涵蓋災難管理概念和緊急醫療方面的知識,還包括一些特別事故的處理,例如輻射測檢和生化意外的處理。醫療輔助隊在二零零三年出版《災難醫療助理訓練手冊》一書,將訓練資料作系統性的編輯,目前災難醫療的知識已經在香港廣泛地傳播。
(5) 展望
一個健全的社會須要有一個良好的應急救援系統,幫助志願人士參與救急扶危是世界的大趨勢。由於近年來政府的財政問題,在這方面所能動用的資源亦相對緊絀。加強發展志願人士參與應急救援的工作,在這方面可以達到一個良好的效果和合乎經濟效益,醫療輔助隊的隊員並不須要每月支取政府的薪金,但最重要的是該隊能夠將一群專業的醫生和護士組織起來,提供適當的訓練予其他的志願人士,將志願醫療服務專業化,可以實實在在組成一支強而有力的後備醫療隊伍,給常規的救援部隊和醫療人員作出支援,為巿民的生命和健康作出多一層的保障。醫療輔助隊在非典型肺炎期間所做的工作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香港的成功,全賴不同階層的人士作出不同的努力,本港的應急救援急救服務,實在是有賴一群出色的醫護和救援人員,尤其是那些在工餘時間,以志願身份為巿民提供服務的工作者,更是值得我們的敬佩。
參考資料
醫療輔助隊服務承諾
消防處2004/ 5年年報